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,前身为广州市演出公司(成立于1956年)及广州市电影公司(成立于1958年),成立之初管辖市属31家影剧院、并担负广州地区演出、放映管理工作;2008年12月31日经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整体改制,成立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(国有独资)。2021年,根据市委深改委文件公司整体划入广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,组建广州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广州市正积极筹建“广州市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”,作为文化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之一,公司将借助集团平台发挥更大作用。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演出经营、电影放映、艺术创作、演出经纪、电影发行、艺术培训等。
公司扎根广州文化业六十余年,是广州地区电影市场和演出市场的主要骨干企业,拥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,引领着广州城市文化娱乐及消费的时尚。从过去从事演出、电影的单一经营转向以演映为主、数业并举,成为具有多种经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。公司坚守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,诚信经营,连续19年获得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称号,连续8年获全国2010-2011年度、2012-2013年度、2014-2015年度、2016-2017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称号。